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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身心障礙人力銀行 臺南市身心障礙人力銀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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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見問答

2023-12-22

1. 職務再設計補助:
補助雇主購置就業輔具、改善工作設備、環境及條件,協助身障勞工克服工作障礙,發揮工作潛能。https://web.tainan.gov.tw/labor/cp.aspx?n=527
2. 僱用獎助津貼:
鼓勵雇主僱用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失業期間連續達30日以上之身心障礙者,連續僱用滿 30 日以上,依受僱勞工人數每人每月發給 13000元(全時工作)或每人每小時發給70 元,每月最高13000元(部分工時工作),最高獎助12個月。
詳見:https://hr.taiwanjobs.gov.tw/Internet/Company/EmployerSubsidy.aspx?p=1
3. 職場學習及在適應補助:
提供重返職場之身心障礙者「學習及再適應津貼」以及用人單位「工作教練輔導費」,最長補助 3個月。計算方式如下:
• 「學習及再適應津貼」:每人每月基本工資(全時工作) 或每人每小時基本工資(部分工時)。其中時薪x工作時數不超過每月基本工資。
• 「工作教練輔導費」:學習及再適應津貼x3%發予公司。
故,補助發放總額即為「學習及再適應津貼」+「工作教練輔導費」
詳見:https://hr.taiwanjobs.gov.tw/Internet/Company/docDetail.aspx?uk=2799&docid=35213
4. 臺南市政府勞工局舉辦進用身障勞工績優單位表揚並發給獎勵金。
5. 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金:企業於每半年(1-6月、7-12月間)「皆」超額進用身心障礙者達5名,身心障礙者薪資達到基本工資且有實際工作,獎勵企業新台幣20,000元。
6. 新進用身心障礙者獎勵金
一、獎勵金申請標準:企業於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後,新進用重度身心障礙者達18個月薪資達到基本工資且有實際工作,獎勵新台幣30,000元。
超額進用與新進用獎勵金詳見:https://web.tainan.gov.tw/labor/cp.aspx?n=51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