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12-22
勞工局職業訓練,訓練對象為: 1.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2.十五歲(含)以上、具工作意願且工作技能不足之失業者 3.具備生活自理能力,並經評估具備擬參加訓練職類之就業潛能者。 報名參加訓練,經評估適訓後,分署及地方政府應優先錄訓,並結合職務再設計及其他社會資源,協助其接受訓練。 詳見勞工局官網:https://web.tainan.gov.tw/labor/cp.aspx?n=512